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6-02浏览次数:733

部门(单位)

 

    根据大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(大社科发〔2020〕6号大)精神,现将《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希望你们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积极进行申报。我院具体要求如下:

    1.按照《通知》要求进行申报。

    2.各部门统一上交申报材料。

    3.申报材料要求:《立项申报表》纸质版1式4份(实名2份,匿名2 份);电子版1式2份(实名、匿名各1份);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版1份。

    4.佐证材料要求:纸质版1式4份(实名2份,匿名2份);电子版做成1个文档,格式为Word或PDF,1式2份(实名、匿名各1份)。

5.报送材料电子版的文档为:姓名+课题名称;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yc39104039@163.com

    6.报送材料截止时间:2020年6月11日,过期不再受理。

 

联系人:王林毅    电话:39104039

  

  

  

 科研处 

 

2020年61

  

  

  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.zip

 

  

注意:

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科研处的解释,申报人有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:

1.2018年以前年度课题未结项的,此次不能申报2020年度课题。

2.2018—2019年度课题和2019年第一、二批重大(重点)课题,此次申请结项

的,可以申报2020年度课题;此次申请延期结项的,不能申报2020年度课题。

3.2019年第三、四批课题,如果已经完成研究工作,在保证成果质量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前结项。(申报表封面右上角方框内自行加行,汇总表自行加入课题批次)

4.申请延期结项的,需要按照模板填报一份说明材料,经科研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社科联。模板稍后在群里发布。

5.2018—2019年度课题和2019年第一、二批重大(重点)课题,此次未申报结项也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,作撤项处理,课题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请课题。